


一 | 投诉对象: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六安中心支公司,保单号:253*****。 2016年业务员未联系投保人本人,专门游说我年纪大、小学文化的母亲,误导宣传保单交满10年,15年后每年可以领取收益,实际保单并无该收益,属于误导销售。

二 | 评论 发表。保险公司现只愿意各承担50%损失,本人不接受,诉求:全额退保,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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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on:16:31:33